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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真的“中上等”了吗
只搞“纸上验收”,就是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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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搞“纸上验收”,就是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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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评论员 闵良臣

验收者,即把关者。验收而不能把关,或只搞“纸上验收”,那验收也就有名无实。而如果这验收的还是一项建筑工程,验收而不能把关就更让人觉得可怕。然而,这种可怕的现象就出在武汉市硚口区的保障房项目验收中。

12月15日《人民日报》报道,武汉市硚口区紫润明园(南区)保障房项目交房后,不少住户发现房子存在墙体裂缝、屋顶漏水等质量问题,住房安全令人担忧。按理说,这种房子显然不会通过验收,也不可能通过验收。然而,事实却是,这个项目顺利通过了监理公司以及武汉市硚口区质监站等当地十几个政府部门的逐项验收,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如此这般,你说能不让人感到奇怪、不让人感到可怕吗?

我们知道,即使像保障房这种“民心工程”,虽然是为城市困难户所建,但既然是楼房,里面又要住人,那就不是闹着玩儿的,至少要有一个基本保障,即必须是质量正常的房子。如果这一点不能得到保证,我们建这样的房子又还有什么意义呢?保障房虽然近乎城市困难户住房的代名词,但绝不等于可以粗制滥造。不然,也就用不着同样要通过监理公司及十几个主管部门相关程序验收合格保障房才能交付使用。

可现在看来,那些监理公司及十几个主管部门仿佛就是“聋子的耳朵”,不然,一如《人民日报》记者所问:“一系列的验收程序为何没能保证工程质量?”

随着记者采访调查的深入,特别是一些监管部门说出的话让我们感到特别可怕,原来那些负责验收的部门都称不负责房子质量,有的甚至认为“只要程序合法,我们就认可”。这样一说,真让人哭笑不得,负责验收房屋的部门不负责自己验收的房屋质量,那么建设房屋的人是否也可说自己只管建房,不管所建房屋的质量?然而,这又如何能说得通呢?

更有意思的是,据说,“其实再大的项目,主要的验收程序都是纸上完成的”,也就是说,验收的不是实物,而从《人民日报》的报道中来看,保障房“墙面的砂浆一抠就掉”、“外墙瓷砖轻轻一碰就碎”,那保障房质量以及是如何验收的,也就“一切尽在不言中”了。

国家为了平抑房价,让城市低收入群体也能居有其屋,正在大量建设保障房。这种房子面积不大,内部也没什么高要求,但正常居住如果都不能保证,那么,这种保障房今后还有谁敢去住呢?国家在做好事,甚至称做“民心工程”,可我们一些负有监督职责的部门却如此不负责任,果真追究起来,这责任可不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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