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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租房”不能成为“公务员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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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租房”不能成为“公务员优先”

12月17日,北京朝阳区政协委员姜汉提交提案,建议政府划拨公租房作为公务员廉政公寓,并表示希望廉政公寓从公检法系统首先试行。姜汉认为,法官、检察官、刑警手里掌握着直接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国家权力,但收入普遍较低,解决这部分人的住房保障问题尤其重要。公租房的资源是有限的,这种“放宽”,对其他需要公租房的人员而言,就是利益被侵犯。姜委员的建议是以损害他人利益为基础,本质上也是“鸠占鹊巢”,是典型的分配不公;姜委员同时提出,“凡是申请廉政公寓的公务员,都必须向组织申报个人财产”。想法虽好,可惜似乎是建在空中楼阁之上。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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