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热线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膳食脂肪酸国际学术研讨会在京召开
狗狗的命运究竟何去何从?
      
返回主页 | 郑州晚报 | 标题导航 | 郑州日报      
上一期  下一期
50多名志愿者、爱心人士又在屠狗场待了一天
狗狗的命运究竟何去何从?
一名志愿者在宰狗现场的铁笼边拍照。

昨日,本报报道了《还有39只狗狗活着》,讲的是在文化路与连霍高速公路桥口附近有一个屠狗场,这里不乏金毛、藏獒、斑点等名犬,但只要被客户选中,都难逃以10元一斤扒皮卖肉的厄运。

一时间,微博上掀起了救助声,呼吁更多爱心人士加入到救狗队伍中。昨天,,希望救出可怜的狗。

截至昨晚7点,一些爱狗人士依旧在寒风中与屠狗场工人僵持着:“走了我们不放心!”

晚报记者 张玉东/文 周甬/图

有人给狗狗带来火腿肠

“猫狗饭义工团”的@“佳佳”:“下午5点多,我过去带了馒头和火腿肠,馒头是男朋友买的,没有查多少个,火腿肠有5袋,一袋有10根。他们那儿的人还不让喂,说狗根本吃不下这东西,太干。后来,在热心人的帮助下,我才喂了。有人嘱咐我别喂得太多,因为它们饿太长时间了,吃多了,容易积食!”

稍后,@“佳佳”更新微博:“今天下午我去的时候,有个女孩找到了自己的狗狗‘apple’,那里的人不让领走,说老板不在不能领,最后要带女孩做什么验证。然后大伙都喊:‘带着狗一块儿去,光人去,回来我们都见不到狗了。’对方不同意,那个女孩也没有跟他们去,一直僵持着,不知道现在怎么样……那些狗下午叫的声音都是哀叫!和平时家里养的狗狗叫的声音根本不一样!”

“我是看了新闻才知道这事的。”白先生说,下午4点,他和3位朋友一起从新郑赶了过来,他养有贵宾犬,发自内心喜欢狗。

他说,这个屠狗场有两条狗快生了,一条是黄色的土狗,另一条好像是可卡。

和他一起来的还有动物医院的工作人员。这名工作人员称,有些狗狗已经患上皮肤病,有的出现狗瘟,地上有抗生素药瓶,按说打了这种针的狗狗如果被人食用,对人体影响特别大。

部门回应:没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昨晚7点,晚报记者与金水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靳所长取得了联系。

靳所长说:“动物检疫这一块,卖狗肉得申报,目前,我们调查的情况是,这个点没有申报,是个拿不出任何手续的狗场,营业执照什么的都没有,我们现在只能把这批狗暂扣了。初步调查,有狗场自己养的狗,也有他们买的狗,调查结果估计两天内出来,但也只能根据销售量、额度,对其进行处罚,对那些狗狗没有什么办法,我们的职责只是查有无狂犬免疫证,有没有申报手续等。”

稍后,晚报记者又致电金水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崔先生。

“我们只管北环以南的市区,这里是郊区。他们的狗场房屋又设在高速防护墙内,严格来说,所属地应该归高管局,产权是他们的,我们没有权限进院里执法。既然狗场没有营业资格,可以让工商部门取缔。”崔先生说,昨天,看到网友们在寒风中坚持,他心里也不是个滋味,他已把所见所闻汇报给了直属领导,希望会有转机。

金色阳光律师事务所高健律师建议畜牧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联合处理,但如何解救这些狗狗,是个监管空白。

看个评论

救狗事件

一个意味深长的结局

4月15日上午,一辆装载着520只狗的货车,被动物保护志愿者拦截在京哈高速公路通州路段。

最终,志愿者与车主达成协议,以10万元的价格整车买下所有小狗,送往小动物保护组织的安置基地救治。

事后,《北京青年报》发表了一篇评论,本报摘要刊发——

对志愿者的救狗行动,批评者的质疑大多集中于两点:一是志愿者的爱心和金钱为何花在狗身上,却不肯施与需要救助的人;二是志愿者为何只救狗而不救助同样面临宰杀命运的猪、牛。

在上述两个诘问中,前者未必成立,志愿者投入精力、财力救狗,并不意味着他们不曾或不愿帮助需要救济的弱势人群,他们中的某些人,可能同时也是最热心帮助他人的爱心人士。

但后一个诘问却切实指向了救狗行动隐含的某种悖论。如果仅就理性而言,志愿者的救狗行动在逻辑上确实无法自洽:“狗狗”是需要解救的“小生命”,难道那些同样待宰的猪、牛、羊们就不是“小生命”?大张旗鼓地救狗,却默认对猪、牛们的屠宰,其间的标准究竟如何界定?

然而,世间万事并不全然以理性为唯一依据。对爱狗人士而言,情感上可以接受对猪、牛的屠宰,甚至可以坦然享用一块火候恰好的牛排,却无法容忍对“狗狗”的虐待、宰杀,可能就是他们热心救狗的全部依据。在一定程度上,这种厚此薄彼的取舍,可以视为社会中部分人的“偏好”,而一个宽容、和谐的社会,不仅能够尊重、容忍这种偏好,而且可能逐渐使其成为更多人普遍接受的价值,甚至逐渐形成社会共识。实际上,即使在被志愿者视为动物福利榜样的西方社会,目前也仅仅在不食用狗肉上达成了普遍的共识,至于猪、牛等动物所能享有的“福利”,还不过仅限于死得比较干脆和舒服而已。

因此,爱狗志愿者有选择爱狗的权利,其他人应该对他们的这种选择予以充分的尊重,哪怕他们无法在逻辑上充分论证其行为的合理性。

同理,在爱狗和不食用狗肉尚未形成社会普遍共识的前提下,爱狗人士的行动,仍然不得不恪守不侵害他人利益的边界。

3上一篇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