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郑州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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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前女友协助拐个小孩 他今年才举报 不管怎样孩子回家了 □晚报记者 鲁燕 在郑州做生意的王小华(化名),没想到自己3岁的女儿佳佳(化名)会被拐走,更没想到7年后,一举报电话让她的女儿回来了。 一举报电话拖了7年 今年3月4日,警方接到一名叫范小康的男子打来的电话,他说要举报一起拐骗儿童的案件。 据范小康说,2004年11月的一天,他从当时的女友赵丽处得知,有一女子李晓敏拐骗走一名小女孩,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拖到现在才举报。 警方根据范小康提供的线索,抓获了拐骗佳佳的主犯李晓敏,并找回了佳佳,将她送回亲生父母身边。 一根棒棒糖拐走小女孩 据调查,2004年11月19日晚上8时许,李晓敏和朋友赵丽吃过饭,从赵丽的租住处步行去公交车站。 行至一食品城门口时,两人遇到了独自玩耍的佳佳。 李晓敏见小女孩周围没有大人陪伴,便过去询问她情况,佳佳说家里人在附近做生意,自己出来玩。 见佳佳无人看管,李晓敏便打算把她拐骗走。赵丽提议,买几根棒棒糖给她,哄着她抱走就行,等过几天小女孩家人来找,就向小女孩的家人要1000块钱好处费。 佳佳吃着糖也不哭闹,李晓敏便将她抱到了自己的租住处。 拐骗儿童获刑三年 从此,李晓敏再没和赵丽联系过。赵丽当天回到住处,将此事告诉了范小康。 过了几天,李晓敏将佳佳带到老家交给父母抚养。2005年10月,又将佳佳转给同镇村民李宣抚养直至案发。 二七区法院认为李晓敏、赵丽拐骗未成年人,使其脱离监护人,此行为已经构成拐骗儿童罪。二人系共同犯罪,李晓敏系主犯,赵丽系从犯。 法院判决,李晓敏犯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赵丽犯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线索提供 小韦 南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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