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环卫作业 1.清扫保洁不干净(河面有大面积漂浮废弃物),实施有偿整改,扣责任单位1000元/m2。 2.一周内检查发现2次以上未按要求实施机械化冲洗与清扫,扣责任单位1万元/路段。 3.果皮箱缺失、破损实施有偿整改,扣责任单位2000元/个(城区河道、四环有人行道的路段,从2012年7月1日起实行);垃圾外溢、外观不洁,实施有偿整改,扣责任单位1000元/个。 4.路面积存污水,实施有偿整改,扣责任单位1000元/m2(管道破裂或施工造成的积水由施工方负责)。 5.积存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家庭装修垃圾),实施有偿整改,不足一立方米按一立方米计算,扣责任单位1万元/m3。 6.环卫工人将垃圾、落叶等扫入窨井内,实施有偿整改,扣责任单位1000元/窨井。 7.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向道路路面清扫、抛撒垃圾,实施有偿整改,扣责任单位1000元/车次。 8.修剪树木、花草及绿化工程余料未日产日清,实施有偿整改,扣责任单位1000元/m2。 9.未按规定清除冰雪,扣责任单位1000元/m2。 10.违反清除冰雪规定,向雨水井内倒雪,向绿化带内堆雪,向路上抛雪,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11.环卫、绿化工人焚烧落叶,扣责任单位1万元/处。 12.公厕不按时开放、设施不全、保洁不到位、无导示牌,扣责任单位1000元/座(处)。 13.公厕擅自拆除、移动、关闭或挪作他用,扣责任单位10万元/座。 14.生活垃圾车不密封,扣责任单位1万元/辆。二转车不密封,扣责任单位1000元/辆。 15.中转站内部设施不全、保洁不到位,扣责任单位1000元/处。 16.辖区内私设垃圾场,并接收生活、建筑垃圾,扣责任单位50万元/处。 1.违法张贴、喷涂小广告,实施有偿整改,扣第一责任单位100元/处,扣第二责任单位50元/处。 2.门头牌匾、霓虹灯残缺、破损,扣责任单位1000元/处。 3.新增违法户外广告,扣责任单位10万元/m2。 ☞ 户外广告管理 ☞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养护 1.道路病害问题,超过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未能及时整治,扣责任单位1000元/m?。 2.护栏、标牌、路灯杆等市政设施不完善、破损、不洁,扣责任单位1000元/处。 3.交通标示、标线、隔离护栏、信号灯、防撞墙等交通设施不完善、破损、不洁,扣责任单位1000元/处。 4.窨井盖缺失,扣第一责任单位1万元/个·小时,扣第二责任单位0.5万元/个·小时。 5.窨井盖缺失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扣第一责任单位100万元,扣第二责任单位50万元。 6.门户小道坑洼不平、黄土裸露、破损或与市政设施衔接不畅,超过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未能及时整治,扣责任单位1000元/m2。 ☞ 1.占道经营(含销售烟花爆竹摊点占道)扣责任单位1000元/摊位;突出门店经营,扣责任单位2000元/摊位。 2.畜力车、人力车占道经营,扣第一责任单位2000元/辆,扣第二责任单位1000元/辆。 3.农用车、机动三轮车入市占道经营,扣第一责任单位1万元/辆,扣第二责任单位0.5万元/辆。 4.修(洗)车店、早餐车(超时限)占用道路,扣第一责任单位2000元/处,扣第二责任单位1000元/处。 5.早市、夜市超时限占用道路,扣责任单位1万元/处。 6.在街道及其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料(含广场促销活动),按积存垃圾处理,扣责任单位1万元/m3。 7.疏导点设置不合理、建设不达标、管理不规范,扣责任单位1万元/处。 执法管理 ☞ 建筑工地管理 1.工地未设置围挡或围挡设置不达标,扣第一责任单位2000元/m,扣第二责任单位1000元/m。 2.施工(拆迁)工地出入口未设置除泥设施或出入口未硬化,扣责任单位10万元/处。 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密闭运输垃圾,扣第一责任单位1万元/辆,扣第二责任单位0.5万元/辆。 4.垃圾运输车无营运证、无车牌或遮挡号牌,扣责任单位1万元/辆。 5.施工现场积存的建筑垃圾(包括回填土),造成环境污染,实施有偿整改,扣责任单位1万元/m3。 6.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许可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扣责任单位10万元/辆。 7.建筑垃圾在运输过程中丢弃、遗撒;水泥罐车在行驶过程中遗撒,实施有偿整改(从每天上午8时开始)。扣责任单位1000元/m2。 |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