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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难发生后 工友冒充死者亲属 骗得矿主20多万 2007年8月,四川省南充市的陆川(化名)赶到登封市,投奔在此务工的外甥小谢。 经介绍,陆川被安排到登封市一矿场工作,队长陈军安排其与同为南充市人的何志江一组。 8月15日晚8点,何志江、陆川下井,这是陆川第一次下井,谁都没有在意他。 8月16日凌晨3点10分,井下发生冒顶事故,陆川被石块砸中当场身亡。 矿长陈彪闻讯赶到后,发现陆川已经死亡,他立即决定掏钱平事。 此时,何志江哭喊着死者就是他的哥哥何志玖。 陈彪在询问何志江时,也发现了不少漏洞,如身份证号与姓名不符,死者的妻小为何不能来等,但他平事心切,决定拿出25万元,其中2万给队长陈军,23万给何志江,并指示迅速将尸体火化。 陈军与介绍人王某面对突至的利益,一并选择了帮助何志江蒙混过关,后何志江离开登封。 9月中旬,久未舅舅消息的小谢,赶到矿上寻找陆川,却找不到人,并获悉“8月16日凌晨矿井死过一个人”。 经多方打听,小谢得知死者就是舅舅陆川。 在拿到陆家4万元好处费后,王某提供了死者是陆川的证明,并表示何志江以前就说过,让介绍个四川老乡,在矿井里弄死后,共同瓜分赔偿款的提议。 看到了陆家人手中的证明,陈彪立即报警。 2011年12月9日,经过4年的抓捕,警方在广州市南山区将何志江抓获。 昨日,被告人何志江涉嫌诈骗罪被登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他将面临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判决。记者 刘涛 线索提供 毛超雷 李聪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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