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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车祸能否唤醒对交通法规的敬畏
自觉遵守党纪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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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车祸能否唤醒对交通法规的敬畏

□李振忠(山东)

4月12日中央电视台报道:安徽萧县客货车相撞事故目前已造成24人死亡,另有2人受伤,正在医院救治。事故遇难者多为客车变形挤压致死。

交通事故能否最大限度地避免?这不仅是一个交通常识题,更是一个法律题,还是一个道德规范、道德约束题。对于这个交通常识题回答得好的,那发生事故的概率就小,而对于这个常识题回答不好的,发生灾祸的概率就高。

明明是红灯,但公然闯红灯的“英雄”又几多?撞了人之后,下车不是道歉反而动手殴打“挡道者”的又几何?明明车前路过的是个步履艰难的老人,可“开英雄车”的车主硬是丝毫不避让,呼啸而来,绝尘而去,试问以城市马路为赛车道的有多少?

萧县车祸能否成为一声沉重的警钟?据现场救援人员介绍,一辆本地牌照装载细沙的大型货车与一辆小型中巴客车在对撞后已经变成同向。“变成同向”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大型货车丝毫没有避让意识,小型中巴也有可能逆向抢行。作为某些司机来说,仿佛抓起了方向盘就进入了保险坦克,或者进入了“金钟罩”,而事实上任何车辆在高速行驶过程中,对撞发生时就如同纸一样薄。没有礼让的交通道德,没有对交通法规的敬畏意识,又怎么可能不发生如此重大惨祸?

现场可谓惨不忍睹,尸横遍地,惨死者甚至来不及反应就离开了这个世界。亡一人而伤全家,亡一人而令众生悲。而这样的惨案果真能唤起人们对交通法规的敬畏吗?果真能唤醒人们的交通意识吗?

“天堂里可有车来车往?”事实上只要有道路的地方就有车辆,指望天堂里有或者没有“车来车往”都没有任何意义,人们只期望野蛮交通、无法无天的交通得到秩序上的正本清源。而要达至这样一个目标,实在不应当只是某个死去的乘客的责任,而应当是法律部门、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秩序维护者的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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