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郑州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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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孙娟 本报讯 昨日,市政府法制办召开新闻通气会,面向全市公众公布《郑州市行政机关执法职责综览(2011版)》[以下简称《综览(2011版)》],成为我市行政机关的“权力清单”,也是公民维权的“导航站”。 据悉,这本综览是经过全市政府法制系统工作人员半年多的梳理、整理,最终形成220万字,刊载着全市行政机关的法定权力、执法依据、责任的明细表。市民可登录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中查看《综览(2011版)》。 再遇生活噪音也可向公安部门投诉 夜市噪音、商家促销的高音喇叭、工地施工噪音、KTV音乐…… 过去,当我们身边出现噪音污染,我们投诉总是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环保部门、城市管理部门,还是公安部门呢?甚至不少人投诉噪音,都遭遇过多个部门“踢皮球”事件。 昨日,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庆伟拿着《综览(2011版)》向记者明确解释了各个部门的法定权利,人为制造的生活噪声干扰人们正常生活的,比如广场高音喇叭、夜市经营、娱乐场所的音响、家庭纠纷、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等,应该由公安部门查处。而生产噪音,比如施工噪音等,应该由市级环保部门或者区级执法部门来负责查处。另外,对于文化娱乐经营和商业活动造成环境噪声污染,以及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环保部门也有法定权利进行查处。 梳理出具体行政行为6926项 据介绍,《综览(2011版)》将行政执法主体分为法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受委托从事执法的组织三类。行政执法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除外)授予的职责为依据,共梳理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1299部(截止2011年9月30日)。 而执法职责部分将具体行政行为划分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强制以及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等九类,共梳理归纳出具体行政行为6926项,其中郑州市人民政府256项,市本级行政执法部门5621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1049项。 《综览(2011版)》分郑州市人民政府执法职责部分和市本级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职责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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