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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支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 鼓励河南法院先试先行 □记者 鲁燕 中原经济区建设已上升为中央决策、国家战略,昨天上午,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重大战略部署的意见>的意见》,省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介绍说,我省法院今后可享受最高法院给的特殊政策——先试先行。 先试先行 最高法给了省法院一个特殊政策 去年9月,中原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今年6月14日,最高法院出台了《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重大战略部署的意见》。 王韶华说,最高法赋予河南法院一项特殊政策,那就是在审判工作方面可以“先试先行”。何谓先试先行?王韶华说,就是遇到一些法律规范不明确的案件,河南省法院可以“先行一步”,做一些创新性的试验和探索。这就是 “先试先行”。譬如,“平顶山矿难”这个案件就是“先试先行”的成功案例。 按照以往,法院多按“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最高量刑仅判7年,而该案对4名被告最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其中,主要责任人因存在实施了破坏安全设施、强令工人下井、谎报生产情况等一系列行为被判死缓。对该案的判决结果,许多法律专家,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他们认为该案适用法律准确,量刑适当,合理合法。 应对新情况 涉及立法完善,将积极向最高法反映 随着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推进,一些以前没有遇到过的新情况、新纠纷也会出现。 王韶华说:“对于这些极易引起群体性诉讼的案件,涉及政策面上的东西,我们会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做好纠纷化解工作,确保案结事了;涉及立法完善的,我们将通过调研、梳理,积极向最高法院反映,争取最高法院以司法解释或者指导意见的形式予以解决。” 另据了解,我省法院下一步要筹建包公司法文化网络博物馆,并作为对干警开展传统司法文化教育的主要基地。 线索提供孙志平 庆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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