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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5版:中国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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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曹县 举行2000余人 公捕公判大会 10月31日,一场声势浩大的公捕公判大会在山东曹县举行,20人在大会上被公开逮捕,曹县法院随后对被告人进行宣判。根据当地官方的说法,2000余人参加了大会。11月1日,这次大会引发网友质疑。记者注意到,当地官员在大会上称,公捕公判是该县公开惩罚犯罪、震慑犯罪分子、扩大教育面的一项重大举措,体现了当地坚决打击刑事犯罪的力度和决心。 曹县法院在官方微博上发布的照片显示,蓝色的椅子上坐满前来参会的群众,后面高悬红色条幅,上书“全力推进维稳严打整治集中行动,为打造富裕和谐幸福新曹县而努力奋斗”。 主席台上,“曹县人民法院、曹县公安局公判公捕大会”一行字赫然在目。台上铺红地毯,身着正装、警服的公安机关和法院系统人士在座。 一张照片中,黑压压的脑袋向前注目主席台,一名西装人士站在主席台正中持发言稿,正在讲话。前面左右各5名身着橘红色囚服的犯罪嫌疑人,双手被束于身后,低着头。 曹县法院在博客中披露了公捕公判的细节:县公安局负责人对赵某某等涉嫌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罪的20名犯罪嫌疑人宣布进行公捕;县法院副院长魏东舒对被告人张某等10名犯罪分子分别以绑架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强迫卖淫罪、盗窃罪等罪名公开宣判。另有3人因盗窃罪获刑。 早在1988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就联合下发《关于坚决制止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的通知》,规定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都是违法的;不但对死刑罪犯,对其他已决犯、未决犯及一切违法人员也一律不准游街示众。曹县举办的此次公捕公判大会在微博上遭到了法学人士及普通网友的广泛质疑。 据《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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