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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35版:时政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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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城镇家庭 谁可申请公共租赁房? 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 我省降低保障房准入门槛 廉租房与公共租赁房拟“并轨” 逐步降低保障性住房准入门槛;逐步实现廉租住房与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我省将采取系列举措,帮助住房困难群众早日安居。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入住管理的指导意见”。 值得关注的是,我省提出要确保已建成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及时投入使用,要逐步实现廉租住房与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廉租住房对象将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优先保障,租金按廉租住房标准交纳。廉租住房同时也可转为公共租赁住房使用。 记者 裴蕾 实习生 田冰姝 关键词:选址 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要建在生活便利区 如何确保居民入住新家后,生活更加方便?我省提出,各地要将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安排在公共服务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的区域。 为此,将实行“三不”原则:对选址距离中心城区过远、缺少配套基础设施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将不予立项,不予审批;对配套基础设施不能满足基本入住条件的项目限期整改,不达标的一律不组织验收;对不按要求配建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商品房开发项目,不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同时,对于居民关心的基础设施配套方面,我省提出了“三个同步”:在安排城建投资计划时,要向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倾斜,优先安排;集中建设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其配套的道路、公交、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要与住房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此次明确提出,将逐步降低保障性住房准入门槛。 根据新规,凡经民政部门认定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且经房产管理部门认定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城镇家庭,均应将其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凡经房产管理部门认定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均应将其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各地也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标准,使住房保障政策惠及更多城镇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同时,城市新区、城市组团、产业集聚区建设过程中转移的人口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也将被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关键词:准入 保障性住房准入“门槛”低了 申请入住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究竟需要多长时间? 相关申请人员请看清楚了,此次我省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的,相关部门要及时受理,简化审核程序,压缩审批时限。设区的市整个审核程序要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非设区的市、县(市)整个审核程序要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关键词:时限 设区市审核保障性住房程序须在50个工作日完成 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是否有个标准?我省提出,要合理确定租金价格。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房地产市场租金状况,综合考虑承租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 政府投资建设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将严格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缴入国库。租金收入将会专项用于偿还贷款以及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维修、设施更新、租赁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及投资补助等。 关键词:租金 房租动态化,定期向社会公布 保障性住房也将可以享受到优质的物业服务。我省要求,要强化物业服务,鼓励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实行社会化物业管理,物业服务收费将实行政府指导价,同时,也可以在社区居委会组织下由承租人参与物业管理、自我服务。 其中,配建的廉租住房项目,其物业服务纳入所在项目统一管理。我省将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小区内承租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从事相应物业服务工作。 关键词:物业 承租人可参与物业管理、自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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