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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宣传创业典型,激发全民创业热情,营造全民创业氛围,近日,新密市根据河南省、郑州市《创业示范店评选活动及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密市创业示范店评选活动的通知》,参与评选活动的创业主体主要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会辖区内的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创业者及退伍军人等创业群体。本次活动将通过个人申报、乡镇推荐、人力中心认定、授牌等环节,评选出10户创业示范店,每户给予与5000元的创业补贴。 记者 王银廷 通讯员 王国保 马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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