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5版:时政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公共场所
须安装技防系统
留存资料
不得少于30日
肥料、农药等
应建购销记录
并保存两年
10名责任人
因审计问题被批捕
市内投递邮件每天至少一次
企业扣发工资 最高双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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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农药等
应建购销记录
并保存两年
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产地环境应监测

肥料、农药等

应建购销记录

并保存两年

本报讯 农产品质量是否达标,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餐桌安全。昨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从农产品产地、生产、经营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办法(草案)》指出,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产地环境,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监测。对不适宜特定农产品生产的区域,相关部门应划定其为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肥料、农药、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销售者应当建立农业投入品购销记录,并保存两年。

哪些农产品不得进行销售?根据《办法(草案)》,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重金属含量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等农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此外,《办法(草案)》指出,鼓励、支持农产品生产者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对擅自变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证书,或者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质量标志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 李萌

见习记者 董艳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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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595 2012-11-28 00:00:00 三 肥料、农药等<BR/>应建购销记录<BR/>并保存两年KeywordPh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产地环境应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