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5版:时政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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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考核不到60分 将暂停新增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我省流域内的水质情况咋样,将用百分制考核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由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0部门共同制定的《河南省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 根据新办法,该考核结果将作为对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为差的,将受到各级环保部门暂停该地相关流域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等一系列处罚措施。 80分以上才算水污染防治“好” 据介绍,随着《河南省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发布实施,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是实施该《规划》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负总责。我省决定,将对全省流域内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将采用百分制记分,其中考核结果分为好(80分以上)、较好(70~80分)、一般(60~70分)、差(60分以下)。 据悉,考核将包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项目完成情况,其中,水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占70分,水污染防治项目完成情况占30分。 考核不及格,暂停新增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根据部署,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将按年度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省环保厅将会同各有关部门每年组织对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省政府同意后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考核结果为好的,省政府有关部门将优先加大对该地污染治理和环保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考核结果为差的,各级环保部门将暂停该地相关流域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同时,考核结果为差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也将在30天内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对考核结果为差且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监察部门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记者 裴蕾 实习生 王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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