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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公司股东 骗100万元的牛羊肉 赚了70万元 两人各获刑10年 快过年了,许多人都开始备年货了,市场内牛羊肉价格节节攀升,两个“大忽悠”正是瞄准了这个商机,冒充肉店股东,骗走价值100万元的货物后卖掉,获利近70万元。昨天,这两人因诈骗罪被惠济区法院判刑10年。 食品公司里来了大股东 “我是公司股东黄发(化名),你们经理在不在办公室啊……”去年春节前,山东省某食品分公司的杨经理办公室中忽然来了两个人。他们衣着光鲜,进门直奔经理办公室。 一番交谈后,两人表明了来意,要在临近山东的郑州开一家分店,需要从公司调货。 杨经理信了,热情招待后,双方还互留了联系方式。 收到货后二人失踪 10天后,杨经理备齐了这100万元的货物,分两次发给了远在郑州的黄发和刘军(化名)二人近40万元的货物。货物发出后3天,黄发还打了电话,说已收到第一批货物,会将货款打入指定账户。 起初,杨经理收到了近30万元的货款。但随后的近3个月,他的银行卡再也没见钱进来,电话拨过去,二人手机已关机。 涉案金额巨大获刑10年 法庭上,他们仍然坚称,正筹划在郑州开设分公司,因此才找到杨经理合作,但因前期货款都用作投资了,等资金回笼便可返还。他们的行为只是违约,不应算诈骗。 但法院查明,二人并未在郑州开办任何公司,也不是某家公司的股东,就是想骗取杨经理公司的牛羊肉来卖。 因两人犯诈骗罪,且数额巨大,判处二人各获刑10年,各处罚金5万元,并返还违法所得。记者 鲁燕 线索提供 维佳 淑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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