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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冻死在高速路上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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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冻死在高速路上谁之过

□晏扬(媒体人)

据悉,这起事故引起了山西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目前已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希望他们不仅调查清楚当事交警的责任,而且借此反思高速公路相关禁行规定。禁行本是为了避免出事,却导致司机冻死在高速公路上的荒唐悲剧,正是管理者自作聪明的懒政,让民众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2月20日,陈海波驾驶客车带人前往山西,当晚9时30分到达山西旧关收费站时被拦截,根据山西省规定,晚上8时至凌晨6时禁止7座以上客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陈海波一行央求高速交警,要么让他们前行4公里下高速,要么让他们开车返回服务区休息,但均遭到拒绝。陈海波只好让车上人员步行至阳泉市一家宾馆休息,自己则留在车上照看行李和设备。21日中午,陈海波被发现死于车内,车内有一个未熄灭的火炉。26日,山西省公安部门发布消息,陈海波的死亡原因确认为一氧化碳中毒。

(新闻见昨日本报A13版)

陈海波死于一氧化碳中毒,但中毒的原因显然是天寒地冻(旧关当天的气温为-7℃至-8℃),他不得不在车内生火取暖,否则可能会被冻死。前方4公里处就是陈海波一行的目的地,高速交警宁肯让一车人步行下高速,也不肯让车辆前行半步;退后500米就是高速公路服务区,如果交警允许他们返回服务区休息,悲剧也断然不会发生——多么匪夷所思的悲剧,多么不可思议的执法,这些执法者眼里是没有“人”的,是不管执法对象死活的。

“晚上8时至凌晨6时禁止7座以上客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凭什么?道理何在?为防止疲劳驾驶、保证行车安全,公安部曾要求营运卧铺客车凌晨2点到5点停车休息,而山西省不仅将这一规定扩大到所有7座以上客车,而且将禁行时间从3个小时延长至10个小时。这看上去是为了更好地保证行车安全,其实是一种懒政,为了管理上方便省事,为了避免承担责任,他们才不管一天禁行10小时会给人们出行带来怎样的不便,如果可以,他们恨不得全天24小时禁止客车上高速,这样就可彻底杜绝高速公路上发生客车事故,以彰显其政绩。

在某种意义上,与其说陈海波死于一氧化碳中毒和天寒地冻,不如说他死于执法者的冷漠——执法者的冷漠也能杀人,陈海波之死再次证明了这一点。据悉,这起事故引起了山西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目前已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希望他们不仅调查清楚当事交警的责任,而且借此反思高速公路相关禁行规定。禁行本是为了避免出事,却导致司机冻死在高速公路上的荒唐悲剧,正是管理者自作聪明的懒政,让民众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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