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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进城民工要感恩不要歧视

□苑广阔(广西)

“外来民工禁止入内,违者罚款二百!”位于汉口三金潭小区的一座厕所围墙上,竟然写着这样一段告示语,这让过往此地的农民工兄弟姐妹们情何以堪?

(3月26日《武汉晨报》)

这样的告示,涉嫌身份歧视的意味太过明显,尤其是让民工群体看到,情感上必然会感觉受到了伤害。前面我们已经说过了,业主希望如厕者文明如厕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也应该通过委婉、善意的方式加以提醒和规劝,而不是通过这种歧视加“恐吓”的手段来达到目的。

首先一点,外地民工不一定就不文明,本地市民也不一定就文明,所以厕所单独拒绝民工入内,对民工群体而言显然有失公平。即便我们承认个别民工因为生活习惯,或者是个人素质,在如厕的时候不那么注意环境卫生,弄脏了厕所,但这也不应该成为拒绝他们如厕的理由。作为一种生理需要,你拒绝他们入内方便,而附近又没有解决问题的其他场所,那么这些民工该怎么办?岂不是要逼着他们随地大小便。宁愿他们破坏大环境,也不让他们如厕,这无疑有些自私和缺乏社会责任感了。

尽管提高部分民工的个人文明素质,不是这座厕所业主的义务,但她同样没有权利以张贴告示的方式去歧视民工群体。作为个人,对不文明的行为,只可抵制,只可劝导,只可提醒,但不能歧视有不文明行为的人,更何况,即便是有人如厕不文明,也只是少数,是个别,岂能因为这少数和个别人的存在,就歧视整个民工群体?

民工是城市发展的参与者,民工们的付出,让无数人受益,包括普通的市民。当这座厕所的业主贴出“外来民工禁止入内”的标语时,她或许没有想到,她自己也是民工进城的受益者。比如她在附近修建了厂房,出租给一些企业,获得了不菲的租金收入,而这些企业正是雇佣了大量的民工才能维持企业的运转,才有钱支付给业主厂房的房租。如果没有这些民工的存在,企业开不下去,业主又把房子租给谁?找谁去收租金?这点道理,应该不算难懂。所以对于民工,不但要给予必要的尊重与善待,而且还应该有一种感恩心理才是,像这样涉嫌身份歧视的文字,实在不该出现在我们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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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441 2013-03-27 00:00:00 三 城市话题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