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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金溪(安徽) 为鼓励市民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问题,马鞍山市安监局实施“举报有奖”。今年有4位举报人符合奖励条件。但令人尴尬的是,公告已经发布一周多了,4名获奖的举报人却无一露面。 (3月26日《新安晚报》) 举报人向违法违规及各类腐败分子进行斗争时,面对的往往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利益群体。这个利益群体往往有权有势,有的甚至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一旦举报人的真实信息暴露,不但会受到各种打击报复,甚至会飞来灭顶之灾。现实生活中出现的举报人被打击报复的事例并不鲜见。 要想让举报人敢于举报,敢于领奖,关键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遵守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有关规定。比如要做到对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严格保密;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接受举报人举报或向举报人核查情况时,应当在做好保密工作、不暴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宣传报道和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除征得举报人的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甚至在一定时间内,对举报人的人身安全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举报人相关信息及其权益能够受到严格保护后,政府有关部门才会在举报人眼中消除信任危机,也不会出现举报人不敢领奖的怪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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