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
4月24日本报AA07版《非法收购储存加工30吨病死猪羊狗肉案开庭》一文中:“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一般不适用判缓刑,要判死刑……”应为“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一般不适用判缓刑,要判实刑……”由于本报编校人员的工作失误,对省高院院长张立勇本人及省高院工作带来的影响深表歉意,并同时向广大读者致歉。
本报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