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中原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京华时报
我们为何不懈追问农夫“标准”
老虎的威风也需要法律的保护
对带头闯红灯者实行罚款值得期待
剧毒生姜是监管缺失的产物
“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应成司法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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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带头闯红灯者实行罚款值得期待

□程量民(河南)

从5月6日开始,北京市全面动用罚款方式向“中国式过马路”说不,行人闯红灯罚款10元,非机动车闯红灯罚款20元,均为当场处罚。交管部门表示,目前,罚款方式先针对不听劝阻、带头硬闯红灯的骑车人和行人。(5月6日《京华时报》)

中国各城市路口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很普遍不说,中国式行人过马路,更是世界闻名。究其故,一是大家遵守交通规则意识淡薄,二是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不会受处罚——而这第二条是最重要的。

机动车为何就不敢闯红灯?因为很多十字路口都安装有“电子眼”,闯红灯的车辆很容易被电子眼拍照“存档”,不用说,被拍到的车主要做的就是去指定地点交真金白银了——说不定还要“扣年分”。

而非机动车和行人,之所以敢闯红灯,说到底就是闯了也白闯,不会受到任何处罚。现在北京对行人和非机动车带头闯红灯者实行罚款肯定会起作用,值得期待。只是说句平时爱闯红灯者不爱听的话:罚得还有点少。再罚重一点,比如行人闯一次罚20元或50元甚至罚100元,非机动车闯一次,罚50元或100元,甚至更多,这样,不管平时爱闯红灯的行人还是非机动车主,有两次一罚,他就一定会长记性,说不定今后再也不会闯红灯了。

一个规则,真的想要人们遵守,最重要一条,就是要把那规则化作人们的自觉行动,溶化到人的潜意识中,甚至达到条件反射的地步——就像绝大多数机动车行至任何一个路口,只要看是红灯,就会下意识地踩刹车。

而中国的行人和非机动车也应该这样,每行至路口,看到红灯,就下意识止住脚步或是停下车子,不是想依靠侥幸,更不是对红灯视而不见。

可真要做到这一点,对不少人来说,就必须有个痛苦的“被罚款”阶段,这是早已被证明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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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065 2013-05-07 00:00:00 二 对带头闯红灯者实行罚款值得期待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