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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对未成年被告进行评估 观护帮教期间孩子表现 作为审判参考 昨天,管城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以下简称少年法庭)对一起刚起诉的未成年人抢劫案件进行评估。 “在法院开庭前,对符合取保候审的未成年被告人且没有监护条件的或者家里没有时间进行监护的,法院对其进行观护帮教,促使未成年被告人能够更快地回归社会。”该院少年法庭庭长杨云辉介绍,对取保候审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观护帮教,是法院建立特色少年审判制度,延伸审判职能的一次创新,在全省法院范围内管城法院尚属首例。 “两名少年,因冲动酒后抢劫。在起诉阶段取保候审时表现也很好。”管城检察院孙永记介绍,两名被告人辍学多年,平时缺少家人的管教。若是在审判阶段进行取保候审,家人又没有时间对两名少年进行较好的监护,这对两名未成年被告人以后走上正途非常不利。于是,法院决定对他们进行观护帮教。 当日上午,管城法院在郑州青龙山庄的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帮教基地也挂牌成立。法院与青龙山庄签订了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帮教协议。帮教企业应当无歧视、平等地对待未成年被告人,向其提供工作和相适应的生活补助费用。除了帮教辅导员,未成年被告人的情况对其他员工进行保密处理。 同时,法院启动社会调查员制度,要求社会调查员对未成年被告人期间的平时表现、工作学习情况等进行调查。在开庭审理时,法院将社会调查员调查的结果作为参考,充分考虑。 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线索提供 晓艳 云辉 永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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