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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法院率先启用办案服务评价系统 近日,中原区法院立案大厅5个立案窗口均设立了服务评价器,前来立案大厅咨询、立案的群众在办完事后,可根据立案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态度在评价器上打分。评价等级分为“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立案庭内部将定期对当事人不满意原因进行统计分析,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以更好地提高工作水平。 在立案窗口设立服务质量评价器在河南省法院系统尚属首创,该项统计数据也将在年底作为立案窗口工作人员考核成绩和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该院立案一庭庭长李继昌介绍:“在立案大厅设立办案服务评价系统,旨在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将司法为民真正做到实处。” 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线索提供 王欣 王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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