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中原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鼓励献血不能用公众利益换取
4000万巨资“打水漂”无人担责?
城管换位思考并非一定要当小贩
对监管软弱也应重典治乱
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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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献血不能用公众利益换取

□刘义杰

6月14日“第十个世界献血日”上午,南通市卫生局和市献血办宣布并实施一项“献血新规”——从当天起,该市市直12家二级以上医院门诊挂号和收费处,将统一标注“无偿献血者优先”字样,允许献血者凭《无偿献血证》免排队,直接到窗口挂号缴费。(6月17日《新华日报》)

无偿献血者应获得一定的补偿,逐步成为社会共识。医院挂号难是社会一普遍现象,能够看病不排队的确显得十分“实惠”。但不料 “献血新规”不仅普通老百姓觉得是在搞特权,就是许多志愿者也不太领情。

鼓励献血没错,公众质疑特权也没错。但为何会出现如此尴尬的境地?问题出在了相关部门鼓励献血牺牲了公众的利益:既然是鼓励献血那么相关部门就应该拿出奖励措施,但这奖励措施却是从公众那里挤占出来的。原本就是公众的资源,在此再回馈给志愿者,这就好比拿着别人的东西送礼,谁心里能够舒服呢。

志愿者献血是为了国家,但转头来却得不到任何实惠。相反往往会因为献血带来的短暂不适而影响工作。然而,残忍的现实是,“献血假”等真正实惠的东西呼吁了很多年,如今仍然停留在相关部门的嘴皮子上。与之相反的是,在国外志愿者往往能够得到真正实惠。如德国,凡是献血,就可以得到免费且最严格的体检;在马来西亚,献血者可以得到打折卡,可以在商场、餐馆消费时获得优惠;在美国,无偿献血后,还能免费看演唱会……而我国呢?获得一瓶可乐,得到一把雨伞就应该很不错了。而如果说,奖励雨伞还算是实惠的话,拿着公众东西卖乖的“就医不排队”就显得十分寒碜了。寒碜之下,各方感到不适也就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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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263 2013-06-18 00:00:00 二 鼓励献血不能用公众利益换取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