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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安局督察支队:
“四个强化”
落实警车长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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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安局督察支队:
“四个强化”
落实警车长效管理

郑州市公安局督察支队:

“四个强化”

落实警车长效管理

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今年1月1日起实施,对驾驶人的管理进一步强化,对交通违法行为扣分更为严格。在此背景下,为巩固和深化“两车”治理成果,督察支队近期通过落实 “四个强化”,对警车进行长效化管理,防止警车违规问题的反弹。

一是强化思想教育,落实规范管理。组织全体民警、驾驶员认真学习《警车管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依法安全行车意识。同时公布举报电话,让群众参与对民警违法违纪的监督。

二是强化督察职能作用,进行专门管理。督察支队将警车管理使用情况纳入日常督察的重要内容,并将全市警车使用管理的情况纳入到市局开展的作风纪律整顿必检项目之一。

三是强化相关联动协调,进行合力管理。督察支队与各警车使用单位形成联动督察机制,通过查阅警车违章记录,集中对警用车辆开展专项督察和查纠工作,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整改措施。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进行惩戒管理。双休日和节假日,督察支队都会派出督察组,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警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通讯员 李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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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933 2013-07-31 00:00:00 三 郑州市公安局督察支队:<BR/>“四个强化”<BR/>落实警车长效管理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