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似乎都走不出“公车经费膨胀的怪圈”。严格执行近9个月的“八项规定”看来对大吃大喝、公款出国有较大的约束力,但是,对公车私用的约束力就明显不够。其实,在“八项规定”中也有对公车私用的禁止性规定,比如第八条规定,“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由于大吃大喝不利于身体健康,频繁出国也累,这两股风是比较容易刹住的,而车天天都要用,要管住公车私用就不那么容易了。 现在在节假日大张旗鼓地“公车私用”可能少了,但是要杜绝是不太可能的,有的为了保险起见,还会找下属单位、相关单位借车、要车,即使查到也好说一些。此外还有一个十分普遍的“准公车私用”行为——八小时之外的上下班用车的问题,这恐怕是没有什么改变的,原来坐的还是一样的坐。对于有的官员上下班用公车,很多挤公交车上下班的老百姓是很反对的。凭什么有的官员就能够坐公车上下班?很多学者、记者、老百姓问我这个问题,我实在是无法回答。如果绝大多数官员都能够自己开车或者坐地铁、公交车上下班,堵车的城市会减少,道理很简单,自己开车上下班,只要跑一个来回,别人送,则是两个来回。但是,我国的情况是,级别高的官员反而不买车,因为有车。 公车经费下降幅度有限,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了公车改革的难度。“八项规定”执行以来,并没有听说增加了公车改革的城市。我一直认为,公车改革难就难在官员的“三论”上,一是“待遇论”,按待遇用车,自己好不容易干到有车的级别,怎么舍得把公车改掉呢?二是“安全论”,官员开车不安全,专职司机开车安全有保障,把自己定位于“车技低能者”。三是“等待论”,既然迟早要车改,干脆等待吧。车改的决策者又收回了改革之举,免得得罪部下,将来考评成绩不好看。于是乎,公车浪费一天一天地延续下去。 我们现在所说的公车经费不易下降的问题,还没有把公车司机经费计算在内。如果财政部门能够接受我的观点,把公车司机的费用计入“公车经费”中,那么内容完整的“公车经费”将是让很多“小伙伴”惊呆了的数字。那就是把每一辆公车经费再加上平均4万的司机费用。举一个例子:媒体报道,山东淄博市淄川区公车费用同比下降28%,全区1200辆公车中,安装视频监控286个,768辆定点停放监控,喷涂执法标识307辆,安装GPS定位系统360辆。区区一个区的公务车就是1200辆,那么仅司机经费就是4800万元。根据我的判断,一个县的公车应该在300-500辆。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