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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辞退”难解城管执法矛盾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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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辞退”难解城管执法矛盾之重

■个论

武汉市城管委9月8出台《城管员工作守则及考核办法》。今后,执法过程中出现辱骂、殴打管理相对人行为的城管员将被严肃追责直至辞退;统一对执法队员、协管员、市容监督员的考核标准,杜绝“出事就是临时工”现象。

(9月9日《人民日报》)

事实上,不仅武汉摆出“城管辱骂、殴打执法对象辞退”的姿态,其他地方也在采取措施化解城管执法矛盾。比如,组建美女城管队、妈妈城管队,给城管放情绪假,用眼神执法、围观执法等。但是城管粗暴执法问题由来已久,根源复杂。要切实转变城管作风,还需要配套制度做支撑。如果没有城管制度改革的跟进,即便一些地区挥出了“打人辞退”重拳,也难解城管执法矛盾之重。

城管野蛮执法的根源在哪里?在我看来,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部分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缺乏耐心,“执法经济”思维作怪,执法方法简单粗暴,导致强制执法演变成野蛮执法。另一方面,个别执法对象法律意识淡薄,执法者与被执法者在信息上不对称、地位上不平等,彼此对执法标准的理解有分歧。

除了城管作风粗暴以外,城管执法权力泛化是重要原因之一。从当前的城管体制来看,城管无所不管。可以说,没有一个部门、机构的权力,像城管这样集中、密集地与基层公众打交道。城管执法权力过于集中,与执法对象密切接触,难免扩大矛盾面,甚至造成权力失控的风险。

何况,多数城管人员系聘用人员,并非公务员,根本不具备执法资格。让一群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参与一线执法,名不正言不顺,小摊贩能答应吗?正如昆明某区城管局长乔兵所言:单靠城管人员的末端执法,罚不出个好秩序。城市既要环境清清爽爽,又要城管文明执法,对于饱受诟病的城管执法生态是一个考验。“城管打人辞退”能否承受城管体制缺陷之重,有待观察。

因此,要改善城管执法形象,除了要求城管文明执法以外,更要从体制上对泛化的城管权力“动手术”,变管理为服务。比如,学习部分城市开放摆摊的管理经验,城管与摊贩换位思考,建设性地解决这部分民众的生活难题。如果城管工作耐心细致,摊贩的生存权利有保障,不用给城管戴“辞退”紧箍咒,城管执法矛盾也会小很多。

对城市管理者而言,在城市环境与摊贩生活尊严之间找到平衡点,十分重要。如果城管体制不改革,城管“执法经济”思维不打破,执法权力得不到规范;如果城市管理“洁癖”思维仍在作祟,容不下便民摊贩,小摊贩的地位与权利继续模糊下去,低收入群体利益不能获得制度保障,城市管理依然走不出执法矛盾怪圈。 叶祝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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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567 2013-09-10 00:00:00 二 “打人辞退”难解城管执法矛盾之重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