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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和市委二十条规定,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纠正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不正之风,昨日,我市印发《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确保度过一个风清气正的廉洁双节。 《通知》重申,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以过节、联谊等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公款私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以及各类会员卡;严禁借节日之机巧立名目滥发各种实物、津贴补贴、奖金等钱物;严禁利用财政出资或摊派资金举办奢侈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严禁公车私用和借用下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等行为;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 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371-67186461,监督举报邮箱:zzslzb.2007@163.com,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 郑州晚报记者 孙娟 实习生 陈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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