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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013年中秋、国庆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若干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省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省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纠正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不正之风,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于10月11日前将落实《通知》精神情况和检查发现的属于管辖范围外的违纪线索报省纪委。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针对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特点,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以过节、联谊等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公款私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以及各类会员卡;严禁借节日之名巧立名目滥发各种实物、津贴补贴、奖金等钱物;严禁利用财政出资或摊派资金举办奢侈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严禁公车私用和借用下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等行为;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收敛钱财。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郑州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王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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