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
离了婚你还是孩他爹
登封女子张静与李海离婚后,5岁的儿子李浩随张静一起生活, 李海每月负担抚育费500元。后张静与田某结婚,在未征得李海同意的情况下,张静将李浩的姓名变更为田源。李海遂以李浩更改姓名未经其同意为由,拒绝履行支付抚育费。张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登封法院审查后认为,李浩与李海的父子关系“与生俱来”,不论李浩是否变更为田源,都不妨碍父子关系的成立,李海都负有抚育子女的义务,且法院判决已生效,李海应当按期支付子女抚育费。(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见习记者 张朝晖
通讯员 杨军 刘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