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以来,登封男子栗某利用在电视剧里学到的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的手段,先后在登封市区疯狂作案30多起,涉案金额10多万元。10月23日上午,栗某被登封警方抓获归案。
见习记者 张朝晖 通讯员 耿芳菲 文/图
胡同擒贼
10月23日凌晨4时许,登封市区崇福路发生两起轿车车窗玻璃被砸、车内财物被盗案件。当天上午8时,登封市公安局打击盗抢专业队队长王丰雷带领民警王致远,联合该局情报信息主任闫全欣、民警王振岳等人,出其不意将嫌犯栗某包围在崇高路一小吃店内。惊慌失措的栗某甩掉上衣,光着上身夺路逃窜。10分钟后,栗某在一胡同内被擒获。经讯问,栗某对一年来流窜登封市区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30多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重操旧业
栗某今年39岁,登封市人,2003年7月因犯抢劫罪被登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11年释放。释放后的栗某无所事事,靠看电视打发时光,某日无意间在电视上看到砸车窗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的案例,顿生邪念。而栗某曾干过装修工,多少有点积蓄,于是买了一辆二手轿车,又准备了一次性口罩、手套、手电筒、小铁棍等作案工具,“每天凌晨4点左右,我就在登封市区内转悠,一有机会就下手”。据栗某交代,他模仿电视剧里的作案手段,先用手电筒通过车玻璃察看车内情况,看准了才下手,“有的车玻璃是茶色的,车里面看不清,没法下手。”
艰难筛查
登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黄运征介绍,由于栗某作案时间多在凌晨,每次作案都戴着口罩,而且受害车主大多是在早上开车上班时才发现车窗被砸,案件侦查如大海捞针,费尽周折。专案民警筛查3000分钟的视频,终于锁定了嫌犯栗某及作案的黑色现代轿车。黄运征提醒车主,轿车不是保险柜,车内切勿存放贵重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