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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开周专栏 住在民国 是买房划算,还是租房划算?民国人也问过这个问题。 1930年10月20号,一个名叫好望的读者给编辑写信说: 我们自结婚以来,差不多十年了,生了两男一女,还算是一个小家庭。新近发生了一个问题,就是我们住的房子一向是租人家的,朋友们忠告我说:“你要自己置一栋房子。”我自己也常常是这样盼望着。不过我的妻子有许多朋友都是租人家的房子,她们常对我妻子说:“你们俩对于房子的计划简直是近乎发痴!”她们所举的理由,是自己的房子又要修理,又要纳税,碰着邻居不好,想搬又搬不动。不知先生高见如何?请有以教我。(《兴华》1930年第27卷第42期,第24页) 也就是说,这个读者已经老大不小了,结了婚,生了孩子,拖儿带女过日子,一直在租房住,他的朋友劝他买房,他妻子的朋友却说买房没有租房划算,他拿不定主意,所以请编辑指点迷津。 编辑是怎么回复呢?跟他的朋友一样劝他买房,还举出了四条理由: 第一,买房比租房有面子; 第二,买来的房子属于自己,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比较舒心,比较自由; 第三,房价年年都在涨,现在买,将来卖,可以赚钱; 第四,年轻夫妇爱花钱,如果一直租房,就会一直攒不到钱,而如果买了房子,每月得向银行还款,两口子自然而然会省吃俭用,齐心协力地攒钱。 最后编辑又说:“照摊还法借款置房子的青年夫妇,数年后总是有房子,而不这样做的人,到头来总是空无所有。”他说的“摊还法”,就是我们现在说的按揭买房,分期还贷。 按揭买房在民国上海是很流行的,首付一般只需要30%,最高不超过50%(参见1936年3月4日《申报》)。当然上海房价也是很高的,一所普普通通的石库门房子,不带车库的话需要5万块大洋,带车库和小花园的话要卖到8万块大洋以上。大学毕业生进公司当职员,或者去政府做公务员,月薪必定在100块以下,不吃不喝连续攒上十几年,才能挣够首付,而前提还是房价不能涨得太快,不然永远也挣不够首付。那位读者之所以结婚十年还没买房,我估计根本原因就是一直攒不够首付的缘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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