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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狗的辉煌时期 人与狗的友好历史,源远流长。即使在生活困难的年代,人们照样热衷于养狗。印象中,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豫北乡村,几乎村村都是满大街的狗,大的小的,黑的白的花的狗们,与猪羊鸡鸭等家畜打成一片,追逐嬉闹,一派祥和。狗们似乎随时都保持着警惕性,碰见有陌生人进村,总会瞪着审视的眼睛,发出几声警示性的叫声。夜间,狗们更灵动,稍有风吹草动,刹那间便是“一狗领叫,百狗应和”,整个村庄被犬吠笼罩——声势如此浩大,窃贼早已闻声丧胆了。 乡下养狗,狗崽不是买的,是“拴”的。谁家的狗下崽了,想要狗崽的街坊邻居便跑过去,在自己喜欢的狗崽脖子里拴上红头绳,这就算“拴”住了,别的人就不能要了。狗崽刚生下来是闭着眼睛的,要等到满月主人为它们掰开。“开眼”的小狗,很快就会离开妈妈的怀抱,被它们的新主人抱回家养了。 关于“拴”小狗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风俗:结婚三年之内的亲家,算“新亲戚”,是不能互相赠狗的——如果赠与了,不吉利,狗会“咬”断不牢固的亲戚关系。可以断言,亲戚肯定不是一条小狗就可以“咬”断的,但豫北乡村极少有人去触碰这样的规矩。 乡村的那些狗,几乎都是土狗,血统混杂,体型、毛色都不纯正,可谓千姿百态,智商也不够高,但绝大多数土狗在忠诚、恪尽职守方面,一点也不比血统高贵的犬种逊色,主人待它们也都很好,非常亲密。 土狗们也很懂规矩,看家护院,一般不会干“拿耗子”之类的“闲事”,但也有例外。我曾经养过一只傻狗,白底浅棕色花纹的毛色,我叫它四眼儿。四眼儿从小就闷不做声,呆头呆脑的样子。长大了,家里来了生人它也不会叫,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除了我,家里人都不喜欢四眼儿,但它不惹事,家里还是能容下它的。突然有一天,四眼儿犯下了惊天血案:它跑到邻居家,将正在一个铁锅里凫水的四只小鸭子给处决了,小鸭子们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被四眼儿尖利的牙齿咬断了脖子,邻居找上门来声讨的时候,四眼儿正卧在狗窝里惬意地舔嘴上的血迹。我母亲恼得拿起棍子狠狠打了它几下,要杀吃了它。我哭着求母亲,母亲才答应赦免四眼儿,父亲把它装进麻包带到几十里之外扔了,我从此便再也没养过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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