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
以精神奖励为主
根据条例,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条例还提出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何奖惩。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比如,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将会给予奖励,而失职渎职的将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