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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0版:郑事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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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叫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河南工程学院经济贸易系教师刘光忠就犯了这个罪,他长期和原院长胡某某关系好,一起下棋、吃饭,别人也都“认识”了他,他打着院长的旗号,说可帮人投标教职工房工程,受贿40万元。 昨天,记者从河南裁判文书网获悉,二审漯河市中院维持一审原判,刘光忠被判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获刑4年,涉案40万元被没收上缴国库。 刘光忠,今年52岁,硕士研究生学历。 一审漯河市舞阳县法院认定,刘光忠作为河南工程学院的教师,与该院当时的院长胡某某(下称胡院长)经常在一起吃饭、下棋,关系密切。 2010年11月,河南工程学院教师周转房第三标段的土建工程开始招标,某建设公司项目经理包某找到刘光忠,请其提供帮助公司中标,并许诺给好处费,刘光忠同意为其帮忙。刘光忠找到胡院长,让其在工程招标中给予关照,胡院长表示同意。 2011年1月底,学院在研究决策时,胡院长考虑到这家建设公司得分最高,以及刘光忠曾经要求其关照的事,胡院长倾向于这家建设公司中标。 这家建设公司中标后,刘光忠三次收受包某现金共计40万元。案发后,上述现金40万元退还。 一审宣判后,刘光忠不服上诉至漯河市中院。 二审维持原判,刘光忠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获刑8年,涉案40万元上缴国库。 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线索提供 王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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