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A10版:郑事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
||||
凶手起诉遇害的马公胜 要求偿还160万元欠款 本报曾多次报道的“马公胜父子蹊跷失踪案”,后被警方侦查系邻居焦某杀害。 民事部分,焦某起诉马公胜欠他160万元,并出具了一张借条,要求马公胜的父母及其妻子偿还债务。 这起案件昨在惠济区法院开庭。原告焦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羁押未能到庭,由代理人出庭。 郑州晚报记者 冉小平 焦某称马公胜欠他160万元 经警方调查,2012年7月7日12点多,焦某以向马公胜索要借款为由,将马公胜叫入家中。双方发生矛盾,焦某抄起健身用的哑铃砸向马公胜的头部,致后者死亡。焦某为掩盖自己的罪行,又把马公胜之子豪豪(化名)骗至家中,将其捂死。 2013年1月2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焦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焦某不满判决,提起上诉。2013年10月,法院二审驳回焦某上诉,维持原判。 焦某向办案机关供述,2002年至2012年10年间向马公胜借钱,利息加本金总计160万元。 法庭上,焦某代理律师出具了借条,借条内容和借款人签名为焦某所写,整张借条签名处有“马公胜”3字。借条没有落款日期。借条上还留有一个电话号码,是马公胜11岁儿子豪豪的(也有媒体报道是马公胜父亲的电话号,但错了一位数)。 被告方: 这张借条是假的 “这是一张彻头彻尾的虚假借条。”被告律师李胜利称,诉状中焦某称,马公胜借款是“160万元”,而焦某向办案机关供述“160万元”是利息加本金,陈述的借款构成概念前后不一。 李胜利还说,两人借贷关系发生了10年,双方妻子都不知情,且焦某还不清楚马公胜的手机号码,“秘密联系,不合常理”。 李胜利称,这张借条是焦某写好的,胁迫马公胜签的名字,违背了真实意思签下的名字,是一张彻头彻尾的假借条。 此案当庭未宣判。 |
3上一篇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