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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蚱的魅力

蚂蚱的官名叫蝗虫,名声不太好。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发生过的蝗灾不计其数。一旦发生蝗灾,蝗虫云集,铺天盖地,所过之处庄稼转眼成光杆,土地颗粒无收,饥荒随之而来。因此,说蚂蚱是农民的“死敌”、破坏农业生产的“罪魁祸首”都不为过。直到1950年后,有了农药,这些家伙才逐渐消停,不再猖獗了。

但是,乡村的孩子们并不仇恨蚂蚱,反而很喜欢它们。这应该归于孩子们难以泯灭的童心。当然,男孩们喜欢蚂蚱,并不是养起来赏玩,而是逮住它们,折磨它们,最后吃掉它们。

豫北的田野里,感觉上蚂蚱随处可见,其实密度并不大,抓起来也不容易。蚂蚱的品种很多,个头大的主要也就两种,一种是方言叫做“飞头”的,方头,灰褐色,飞得远,不好逮,应该就是闹蝗灾的蝗虫的主要品种;另一种是叫做“扁担”的,尖头,长须,绿色(偶然也会见到胶泥色的),两头细中间粗,比较笨,动作慢,长着翅膀却很少见它们飞。

印象特别深的,有一种实苇蚂蚱,主要生长在实苇丛里。种实苇或是芦苇的地方,一般是洼地,还会有积水,所以叫苇坑。苇坑里有蛤蟆、青蛙,到夜里或雨天,蛙声齐鸣,颇有气势。实苇蚂蚱算是蚂蚱类里的“帅哥靓妹”,模样有点特别,跟田野里的“飞头”体型差不多,颜色、个头却差别很大:田地里的“飞头”是灰褐色,个头小,实苇蚂蚱主体是碧绿色,身体上方的两侧有两条胶泥色的线条,个头也比“飞头”大不少;颜色还有点像蝈蝈,体型却比蝈蝈修长、苗条。这些“帅哥靓妹”看起来很机灵,却没有“飞头”灵敏,比较好抓。实苇蚂蚱因为长得漂亮,烧吃舍不得,养着它又不会叫,没啥用。专门去实苇丛里逮实苇蚂蚱的时候很少,偶尔捉几只拿回家放到院子里的树上、丝瓜架上,然后就不见踪影了。

在田野里逮蚂蚱,就非常好玩了,还可以吃肉。夏秋时节,趁着去地里割草,几个半大孩儿便忘我地投入到逮蚂蚱的工作中。往往,努力好大一会儿,跑得气喘吁吁,满头大汗,也逮不了多少个。捕获结束,现场找些柴火烧起来,每人拿一根细棍穿一串蚂蚱,放在火上烧烤。等到蚂蚱腿儿和翅膀被烧掉、通体焦黄,发出香味的时候,就开始享受美食,一点一点地细嚼慢咽——那也算童年时代的美味佳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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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871 2014-07-10 00:00:00 四 ★八月天专栏 乡村记忆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