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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西有:二十六名五保老人的“好儿子”
王建军: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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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军: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王建军,中牟县检察院反贪一科副科长。在办案一线,他凭借着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将反贪利剑直指一个又一个贪官,给党和人民群众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在反贪战线的六年来,先后查办了43件大要案,其中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5人,查处涉案款项3000余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记者 张朝晖

中牟播报 刘客白 文/图

为反腐不辞劳累

在受理中房郑州公司总经理李某贪污、挪用公款的线索之初,王建军进行了认真的分析、评估,虽为匿名举报,但综观全案,此线索应具可查性。

目标明确后,他带领办案组加大了初查工作力度,调取了中房郑州公司、中房股份公司等数家相关公司近年来的所有财务账目,逐一进行审查。

这些公司的账本装满了两辆厢式货车,占了整整一大间会议室,工作量可想而知。

他带领书记员、财务审计人员夜以继日、加班加点对账目认真审查,终于从中房郑州公司向中房股份公司的一笔200万元的转账发现了疑点,并以此作为突破口,带领办案组加快了外围取证力度,锲而不舍地追查这笔200万元钱款去向,终于发现了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将这200万元作为其个人在中房股份公司出资的事实,最终破获了此案。

中房郑州公司的案件仅仅是王建军所办理的众多重大、复杂案件中的一例,另外在办理某河务局系列腐败案中,他和其他同志密切协同,快速出击,在较短时间内将涉嫌行、受贿,贪污犯罪的数名河务局工作人员抓获归案,在全省河务系统起到了较大的震动警示作用。

在完成本院反贪案件侦查工作外,王建军多次被抽调到省、市两级检察院反贪局协助侦破多起重特大职务犯罪案件。

维护正义敢于承担

在2011年度的办案过程中,王建军主办了白沙镇“三资办”主任韩某等人挪用公款数千万元的特大案件,在侦办此案过程中,他突破常规办案模式,大胆采取各种有效的侦查策略,安全、高质地完成了案件侦查工作。

在侦办李某等人向本辖区多个公安派出所有关户籍民警行贿案件中,不依靠有关技侦部门的协助,摸索有关技侦手段,日夜坚守在嫌疑人可能出现的地段,并最终成功抓获了相关嫌疑人,并为以后逐步锁定的其他犯罪嫌疑人打牢了基础。

特别是在2012年代表郑州市检察院赴新疆哈密地区检察院协助办理太某特大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勇于开拓侦查思路,为最终突破案件做出了决定性贡献,哈密地区检察院特别行文嘉奖了他为案件突破所作出的贡献,使郑州市检察机关能打能拼的工作风采在哈密地区得以发扬。

在查办中房郑州公司总经理李某等几个案件中,这些社会背景复杂干部的亲戚朋友,先是以金钱好处对他诱惑,后又以政治前途、人身安全进行威胁,在各种诱惑和压力面前,他以对法律的忠诚,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为己任,对于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干扰敢顶敢碰,毫不退让,最终把他们送到了庄严的审判席上。

由于工作突出,王建军连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并多次分别被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共中牟县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1至2012年,连续两次被郑州市检察院反贪局评为全市“优秀侦查员”,并在近年来分别被评为中牟县“十佳卫士”、“政法工作先进个人”、“侦查能手”等。在2012年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赴新疆哈密援助办案的任务中,表现突出,上报个人三等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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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7373 2015-02-10 00:00:00 二 王建军: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