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04版:中牟播报 聚焦 上一版3  4下一版
适应新常态,明确新任务
努力实现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新跨越
加压奋进,争先创优
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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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压奋进,争先创优
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中牟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绍然
中牟县人大巡视司法宣传活动
中牟县公证处上门服务
中牟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社区矫正工作

加压奋进,争先创优

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抓重点、求实效,普法依法治理显成绩

2014年重点开展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宣传教育”和“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了以“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六进”活动,全年共举办各类法治宣传活动900场次,受教群众达50万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万余份;开展了法治创建活动,强化“一乡一场、一乡一廊、一村一栏”普法载体建设,在全县新增法治长廊18处,总长达1000余米;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全县6个行政村和2个社区被命名为“郑州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对全县110名法治宣传教育骨干进行了为期3天的培训;组织了全县300名公务员参加全省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成绩均在98分以上。

抓基础、保稳定,人民调解有提升

2014年,深入开展了“三调联动”工作,重点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和“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诉息访促平安”专项活动,全年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矛盾纠纷7245件,调解成功6994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7%,基本实现“应调尽调”;4月完成对全县人民调解员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全县842名人民调解员参加培训;开展了“十佳精品案例”“十佳人民调解员”和“十星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三个十”评选活动。

抓监管、创特色,社区矫正工作上台阶

健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制度,14个司法所均制定了《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学习教育,每名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定期到司法所报到,撰写思想情况汇报、每周组织开展义务活动不少于8小时;设立了社区矫正信息平台,通过“司法通”软件实施手机定位管理,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时监控和信息传递。7月2日在官渡镇党庄村成立中牟县首个村级社区矫正工作站。全年全县目前共有社区矫正对象782人,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2014年,中牟县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项主要任务,坚持“全国找坐标,全省争先进,全市创一流”的工作理念,努力实施“四个五”工程,履职尽责,稳中求进,在省综治办组织的平安建设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调查中,人民群众对全县司法行政机关的执法满意度跃居全省158个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第70名,进入全省一类队伍行列。先后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14年度中牟县人民政府政府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2014年度中牟县“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先进单位,被县政法委推荐为2014年度郑州市平安建设先进集体,被郑州市司法局授予2014年度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中牟县法律援助中心被市司法局授予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司法局推荐为省级优秀法律援助中心。王晨被郑州市司法局授予十佳司法行政工作者荣誉称号,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中牟县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11名司法行政工作者分别被市司法局授予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十佳公证员、十佳司法所长、十佳通讯员荣誉称号。

抓质量、促和谐,法律援助暖人心

2014年共办理援助案件400起,其中刑事案件126起,民事案件274起,解答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基本实现“应援尽援”工作目标。在郑庵镇黑牛张村、姚家罗宋村、刘集镇、官渡镇官渡桥村新建4个法律援助受理点。充分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发动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服务机构,最直接、最便捷的为群众解决法律困惑。全年共接待咨询2000余人次。选派法律援助工作者前往北京,与国内及英国、法国、荷兰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者沟通交流经验。9月3日,中欧法律援助项目访问团对中牟县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并给予充分肯定,为提升中牟法律援助水平及国际合作提供了助力。开展“法律援助进百村万户”活动,变被动服务为主动上门服务,让群众知晓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主动上门提供服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通过案件质量评比、质量检查等措施,促进了法律援助工作质量的提高,全年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抓素质、重规范,法律服务树形象

多措并举完善公证监管措施,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3285件。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了公证质量检查活动,通过回访当事人、自查、互查等途径全面检查公证卷宗质量、公证瑕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有瑕疵公证文书和解决存在的公证质量问题。重点推广公证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的有效做法,突出成绩,推动公证服务向基层延伸,不断扩大公证服务的覆盖面,及时总结和公证行业的好做法,让社会了解工作、支持公证。积极开展向社会承诺“对老年人、残疾人等当事人实行公证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并对涉及残疾人、外出(来)务工人员、下岗职工的公证事项,减收20%的费用”。

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的司法鉴定事项,一律减收费用。2014年共办理司法鉴定业务47件,减免费用达应交费用的15%~20%。

打造“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全县律师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圆满完成了市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开展了“促增长惠民生”法律服务专项行动,组织律师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审核合同协议、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等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组织律师开展了法律宣讲活动。今年共为17家党政、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派出(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办理刑事辩护案件71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2件,办理民事代理154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41件,解答法律咨询800人次,代书法律文书140件。全县14个乡(镇、街道)均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聘请制度。

抓基层、强基础,基层司法所规范建设有成效

加强基层司法所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纪律作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交流业务工作情况,讨论研究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使司法所成为基层“调处纠纷的阵地,法制宣传的课堂,社区矫正的渠道,法律援助的桥梁”。

抓作风、提效率,队伍形象展新姿

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领会;在律师、公证队伍中开展“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全年共开展培训220余人次;在全县司法所开展岗位大练兵,对全县司法所长、首席人民调解员和骨干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集中轮训,共计7次;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班子成员要充分发表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分工负责落实;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落实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努力建设一支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以执行八项规定等铁规禁令为突破口,以干警素质提升年活动为载体,坚决纠正“四风”和行业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全县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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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760 2015-04-09 00:00:00 四 加压奋进,争先创优<BR/>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KeywordPh中牟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