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A26版:时政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
||||
涉农资金不是“唐僧肉” 想随便吃难过“九道关” 涉农资金是用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专项资金。有没有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的补偿款?或者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进行贪污、受贿?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郑州市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本月起至9月底,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多举措保证涉农资金不成“唐僧肉”。 郑州晚报记者 董艳竹 全面检查近两年所有涉农资金 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将全面检查近两年所有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做到资金、项目、地区、单位全覆盖。 整治检查对象包括市级以下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涉农资金的各级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涉农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 九大方面着手,保证专款专用 《实施方案》明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申请、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九个方面问题。根据部署,我市专项整治行动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5年9月底结束。要求各县(市)、区要层层动员部署,层层抓好落实。 ■这九大问题要严查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骗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规定。 6.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任务。 8.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9.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