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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民王女士近日去办理公交卡退卡,却被告知曾经被收取的30元押金无法退还,原因是公交卡每月还要收取1元的“磨损费”,30元押金早就被“磨损”掉了。记者调查后发现,在《金陵通记名卡办理规定》中的确有“磨损费”一说,但有市民对“磨损费”收取是否合理,提出了质疑。 (6月25日《扬子晚报》) 对公交卡收取“磨损费”的做法,至少在以下两个方面存在不合理。一则,每月一元钱的“磨损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市民办理了公交卡之后,有的人用得多,有的人用得少,其中有些市民一月难得用一次,对公交卡几乎构不成磨损,为什么要按月收取“磨损费”?二则,公交卡承载着公共交通的服务功能,在公共服务产品中,垄断企业定价行为的合法性、正当性理应得到监督,具体说来,就是要得到当地物价部门的批准,但是当地物价部门只批复过公交卡的押金和工本费标准,却从来没有批复过“磨损费”。 由此可见,这笔每月一元、最高30元封顶的所谓公交卡“磨损费”,既不符合情理,也不符合法理,可以基本断定属于乱收费行为。当地物价部门应该及时介入,该取缔就取缔,维护公交乘客的合法权益。□苑广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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