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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冤案被关押了21天,25岁的蒋小兵(化名)陷入人生低谷,原本活泼开朗的小伙再也快乐不起来。针对此案,今年6月23日广东省公安厅认定东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违法。目前,国家赔偿已经到位,但警方一直未赔礼道歉。警方一负责人称:“如何恢复名誉,怎样赔礼道歉是个问题。”(8月6日《广州日报》) 拒绝道歉,易造成二次伤害 @李冰洁:办案机关不为办错案件向当事人道歉,反映了冤案纠错不到位、不彻底,难以显示出纠正冤假错案的诚意。 @张西流:拒绝向冤案当事人赔礼道歉,是对冤案当事人的二次伤害。 道歉体现责任无关个人得失 @无衣秦人:一句道歉,体现的是权力在权利面前的克制和反省,也体现了权力对权利的尊重,这样的道歉不能再是“固执地要”,而应成为法治自觉。 @张枫逸:一些人担心的“后任领导替前任领导道歉”,完全是多虑了。赔礼道歉不是代表某个人,而是代表公权机关承担责任,无关个人得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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