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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宿幼女罪” 罪名该不该废 将于近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将三审刑法修正案(九)。这次审议有可能涉及“嫖宿幼女罪”。 (相关新闻见今日本报A03版) 容易给孩子造成伤害 @茶米兔:嫖宿幼女罪这个罪名不合适,容易给孩子造成伤害,带有一种歧视性。 @刘建国:在本次刑法修正案(九)中,假如能够废除该罪名,将对幼女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需考虑到该罪名的合理性 @空谷幽兰:曾有法律工作者撰文提出,嫖宿幼女罪重于强奸罪:前者是5年到15年有期徒刑,后者在一般情况下是3到10年有期徒刑,所不同的是双方的最高刑罚,前者最多只会判15年,而后者顶格判决死刑。但实践中,利用此漏洞导致案件错判更多的是一个法律责任问题,所以讨论要不要废除嫖宿幼女罪,也要正视这个现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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