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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天价虾”不能止于黄金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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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天价虾”不能止于黄金周

反思“天价虾”不能止于黄金周

今日头条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站消息,针对国庆长假期间媒体披露青岛旅游市场欺诈、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中国消费者协会新闻发言人昨日表示,《旅游法》已实施两周年,净化旅游市场仍需各方携手共治,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对不法经营者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处罚。目前,青岛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已被停职检查。当地物价局拟对涉事商铺作出9万元的行政处罚。

(相关新闻见今日本报A04版)

38元一只的“天价虾”,宰了游客一刀。但由于是黄金周,舆论关注力度不同以往,如此嚣张的举动,终因互联网的发达,而大白于天下。然而,不能忽视的是,类似的宰客行为,在青岛,乃至其他景区是否存在?在其他关注度较低的假日,类似“天价虾”的故事是否也有生存空间?最近新闻也报道,云南丽江酒吧,酒托忽悠消费者消费5000元,“宰客”新闻集中在黄金周凸显,其实多少反映出相关方面平时对此类问题的解决关注不够。惯于“宰客”者,不会一天之内学会“宰客”。惯于忽悠消费者,也不会是一时的心血来潮。在问题爆发的背后,是一种商业经营习惯的聚沙成塔,集腋成裘。

从“天价虾”事件看到的是加强旅游市场日常执法,培育旅游市场良好风气的必要。此次“天价虾”事件暴露的一大问题是,警方表示,帮了消费者,更叮嘱其保存证据。但问题的最终化解,并不是从警方找到突破口,而是互联网舆论关注之下,青岛物价等部门的跟进执法。凤凰网知道栏目甚至因此刊发了一篇《旅游挨宰找警察为什么不管用》的文章,介绍了警方的无奈。因为,“上个世纪90年代相关部门曾发布《关于严禁越权干预经济纠纷的通知》《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及《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警方的处理,只能是调解。

而从旅游纠纷日益频繁的现实来看,仅靠舆论对个案的监督,以及物价、旅游等部门的努力,又很难治理整顿好旅游市场。从海南三亚的治理经验来看,成立专门的旅游警察,实施多方位的管控可谓是一个好的做法。过去,一到旅游假期“宰客”新闻频发的三亚,今年通过设立国内首个旅游警察队伍,查涉旅案件30起拘30人,强势执法捍卫了三亚旅游市场的秩序,更重要的是这种管控还指向于重塑旅游市场的日常秩序,无疑值得相关方面学习。毕竟,宰客的日子,不只有黄金周,查处一个涉事大排档之后,还要拿出更多的举措,保障民众旅游的正常权益。□晚报评论员 杨兴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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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9785 2015-10-09 00:00:00 五 反思“天价虾”不能止于黄金周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