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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出,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相关新闻见今日本报A03版) 实现驾照自学直考,是一件好事情。但是,对于监管部门来说,更应该把可能出现的问题想在前面,这就需要放开的时候,还要攥紧监管、安全、服务的缰绳。 就目前情况来看,最值得关注的是,能够适合练车的场地,除了各家驾校之外,还真没有多少适合的地方。没有练车的地方,一些想依靠自学直考的人,就可能选择在道路上练车,这就是巨大的安全隐患。 解决场地的问题,无疑就能勒紧安全的缰绳。这就需要在实施驾照自学直考政策之后,各地方重视建设足够的适合练车的公益场地。这个场地应该是完全免费的。因为,只要你收费,就可能将原本想到公益场地训练的人逼到马路上。而且,还应该设定一个底线,所有自学驾驶技术的人都不能到道路上练车,如果在道路上练车就应该依照危险驾驶罪处罚。 而在有了场地之后,还需要关注的是如何自学成才的问题。也就是说不能仅仅是“照着样子学”。很显然,一些人会跟随兄弟姐妹或者是父母朋友学习驾驶技术。就驾驶技术而言,即使是一位开了多年车的司机,也未必能通过技术考试。这是因为实际的驾驶技术和规范的驾照考试,还是有点不同的。这个时候,我们是不是也能延伸服务,在公益训练场地安排必要的“义务指导员”。一方面,可以监督自学驾驶时候的安全;另一方面,可以确保他们学习的技术是符合驾驶规范的。 □郭元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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