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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接同事

算非法营运?

据网友“叶落纷飞”在微博上报料,说同事因为在车站接了另外3名同事而被当地客管部门认为是非法运营,不但扣了车,还告知要罚款8000元。四人表示可以提供单位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单,也向执法人员解释如有疑问还能够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但执法人员却告知,开公司车接同事可以,但私家车不可以。你怎么看?(1月21日《京华时报》)

私家车接同事

与利益交易无关

@高亚洲:如果说因为人家有交通补贴,就证明其接同事有利益来往,所以就是非法营运了,显然说不过去,毕竟来说,这交通补贴本身就是企业福利,跟这利益交易实在扯不上关联。

@堂吉伟德:虽然在非法营运的法律规定与性质界定上,确实还存在极大的模糊性,并让执法部门拥有极大的弹性空间,但执法必须讲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凭经验或者想当然,如此任性执法就是权力的滥用,并给当事人带来无穷的烦恼。

相关部门

应追究任性执法者的责任

@张西流:事实上,对于私家车有偿合乘行为,有的地方也是持支持态度的,更何况私家车免费载同事。比如,北京市计划出台私家小客车“拼车”指导意见。目前,更多制定方向、细节已浮出水面,涉及对公益性合乘的鼓励支持、对合乘费用的分担,及不简单地认为是非法运营等。

@张智全:私车搭载同事被定性为“黑出租”,在于法无据的情况下对车主开出罚单,是典型的任性执法,既损害了私车车主的合法权益,又亵渎了法律的尊严,更透支了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有权不可任性,相关部门不能对此袖手旁观,必须严肃追究任性执法者的责任,让其在法治的框架内循规蹈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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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418 2016-01-22 00:00:00 六 微话题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