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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条交通事故视频在网上热传并引起网友激烈讨论。视频显示:3月5日,东莞中堂大桥一辆大众轿车强制变道,被一辆比亚迪撞翻。对于这起事故,舆论一波三折,讨论的焦点在于比亚迪车主是否“故意撞车”。 (3月21日《南方日报》) 变道引发意外,好在没有性命之虞。有两点需要指出,一是从法理而言,《道路交通法》规定,违反禁止标线强行并线的,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只是,“变道车辆必须避让直行车辆”,不代表直行车辆可以罔顾前车人身安全而“以暴制暴”。换言之,在风险因素瞬息万变的马路上,“撞翻变道车”的后果是不可预估、不可控的。 二是从道义来说,以如此方式惩戒强制变道车辆,不仅游走在人性边缘,也是不折不扣的丛林逻辑。除此之外,难道没有别的选择?眼下,不少车主已经为爱车装配有车载行车记录仪,而在不少路段,公共监控等技术也完全可以还原强制变道的是与非,何苦非要拼了性命上演私力救济的马路惊悚剧?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5年末,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达16273万辆,比上年末增长11.5%。车在路上,难免各种状况,比之于动辄就“撞翻”的暴脾气,慢一点、谦让一点,可能更是当务之需。“撞翻变道车”的快意,于法治而言是值得警惕的。不然,“马路侠客”太多,还要交警干吗呢? □邓海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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