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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上级法院的有关要求,10月19日上午,新郑法院在该院大审判庭举行人民陪审员向宪法宣誓仪式,对新任职的60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郭建军主持。 仪式上,郭建军宣读了新郑市人大常委会的任命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德成、新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栋等领导为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60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庄严宣誓,一名人民陪审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会上,王栋代表新郑法院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对新加入审判工作的60名人民陪审员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的祝贺,并详细阐述了陪审制度的重要性,全面介绍了该院近年来人民陪审员履职情况,要求陪审员正确处理陪审与本职工作、与合议庭其他成员、“有为”与“有位”、发扬民主与遵守陪审纪律的四个关系,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学习意识、修养意识、为民意识。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长,与审判人员取长补短,更好地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新郑时报 李显文 通讯员 左世友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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