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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4方面内容 通知指出,现场检查人员对照住房限购政策实施细则,对被检查单位执行限购政策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售房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住房限购政策,供购房人查阅,并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二是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履行对购房人的住房限购政策告知和资料审验义务,通过查询系统查验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情况,并由企业在《申请表》中签署承诺。 三是对符合住房限购政策的,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或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将购房居民家庭提交的身份证明、户口簿、结(离)婚证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印章,与《申请表》一并作为合同附件。 四是非郑州户籍居民家庭购房,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需提供近3年内在本市连续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其中,现场检查购房居民家庭提交的身份证明、户口簿、结(离)婚证等材料复印件,对存在问题的材料,检查人员要复印带回。对没有发现问题的,按照1%的比例抽查。 重点检查日签约10套以上楼盘 通知提出,现场检查人员将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填入统计表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检查工作由市房管局房地产调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 其中,郑州市内五区的检查由市房管局负责,郑州航空港区、郑东新区、郑州经开区、郑州高新区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的检查和抽检。 检查范围为限购区域所有在售楼盘,重点检查网签端口日签约量超过10套的楼盘。检查方式采取集中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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