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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8
作为公交车长,他坚持“五心工作法” 作为志愿者,他尽自己的力量做公益
义务教跳舞 投身文艺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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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跳舞 投身文艺事业
——惠和苑小区“老大姐”刘巧玲

退休后,有人休养生息、读书看报、花鸟之乐、棋牌唱票,也有人重新“上岗”,帮忙照看孙辈,但这种忙碌大多是围绕着自己的“小家”进行的。在惠济区惠和苑小区有这么一位志愿者,她在退休后同样选择了“上岗”,却是把自己奉献给了文化馆这个“大家”,并且一忙就是5年。记者 鲁慧 文/图

她是优秀的文化志愿者

人们口中的“她”就是惠和苑小区的刘巧玲。她是惠济区优秀的文化志愿者,也是惠济区文化志愿者艺术团团长。刘巧玲面容清瘦,眼神温煦,给人一种莫名亲近的感觉。

年轻时的刘巧玲就喜欢健身操、舞蹈,退休后经常跳舞,练健身球、扭秧歌,还经常参加比赛。2010年搬到了惠济区后,她发现周围村民比较多,业余生活比较匮乏,她萌生了教大家跳舞、扭秧歌的想法。“教完之后,她们竟然去参加比赛了!这种精神激励了我,让我更坚定要好好教她们。”刘巧玲说,“2012年,区文化馆找到我合作。那一年,我义务辅导了第五套秧歌。”

经常带大家参与活动

时间久了,刘巧玲自然成了大家的“老大姐”。提起她,毛庄村民张女士说:“她是我们这儿的文化志愿者,69岁了还经常带我们晨练,教我们舞蹈,从不收钱!”“她是我们的老大姐,我们来跳舞,她来教我们,一教就是好几年。”跟她一起跳舞的居民们说。

惠济区文化馆业务副馆长王娟说:“刘老师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加入志愿者团队后,始终如一地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文化志愿者服务活动。她还带领文艺队员参加不少演出,搭建了相互学习、交流感情、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平台。”在刘巧玲的带领下,居民文化活动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群众参与,尤其是逢年过节,乡镇、村开展各种重大活动时,都会看到她们活跃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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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873 2017-03-15 00:00:00 三 义务教跳舞 投身文艺事业KeywordPh——惠和苑小区“老大姐”刘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