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07版:郑东时报 城事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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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在金光路办事处综治信访办、安监办、劳动监察部门等多方力量共同努力下,成功调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 事故发生在2018年8月份,洪某雇请张某从事外墙保温工作,在施工期间不慎摔伤,经过治疗,伤情有所好转便出院了。双方因二次手术费、误工费、护工费等费用问题产生分歧。 了解事情经过后,司法所将双方当事人请到会议室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互不相让,调解陷入僵局。调解员立即改变思路先让法律顾问向双方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伤残赔偿标准,而后工作人员采取分头调解与共同商议相结合的方式终于使双方当事人的分歧逐渐缩小。最终双方同意做出让步,并达成一致意见:洪某给予张某工资及伤残赔偿共2.6万元,张某承诺在收到补偿金后不再对洪某追究此事。当事双方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洪某当场向张某支付了补偿金。 记者 王明阳 通讯员 梁虹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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